
浙江-舟山
一、制定背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充分结合舟山海岛地域特点,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争当渔农村改革先行者
浙江-舟山
一、制定背景航运服务业是我市传统产业,是我市实施海洋强市战略的重要力量。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航运产业发展,2004年起相继出台四轮扶持政策,有力促进了我市航运业快速发展,船舶运力从130万吨增长到830万吨,约占全国沿海10%,培育了一支
浙江-舟山
一、制定背景2015年10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浙江省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根据上述文
浙江-舟山
一、制定背景《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作为打造我市招投标领域最优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着重探索和解决招标投标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运用、明确电子招投标相关事项、坚持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
浙江-舟山
一、为什么要制定《舟山市(浙江自贸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进一步破解“
浙江-舟山
一、起草背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济稳进提质攻坚推进会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实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攻坚行动,采取超常举措
浙江-舟山
一、起草背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我国首部中医药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制定出台《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
浙江-舟山
各县(区、功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全市各测绘资质单位:为进一步深化综合测绘改革,促进测绘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测绘改革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
浙江-舟山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为鼓励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能力,加强企业专利工作,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舟山市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舟山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药品生产企业:为切实加强舟山市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有效推进药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
浙江-舟山
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2〕6号),现就舟
浙江-舟山
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舟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行为,提高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水平,我局决定对《舟山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舟建发〔2022〕83号)作
浙江-舟山
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现对我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作补充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小额建筑
浙江-舟山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各县(区)税务局,各定点医药机构: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关落地执行工作(试行)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
浙江-舟山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全市各定点零售药店:现印发《舟山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舟山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9月8日舟山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定点零售药店(以
浙江-舟山
各县(区)委人才办,各县(区)人社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新区)直属各单位:现将《舟山市鼓励企业引进紧缺高端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舟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0月19日
浙江-舟山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修订后的《舟山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29日舟山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
浙江-舟山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树立“以亩产论英雄”的理念,促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如下意见:
浙江-舟山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增强地方金融机构总体实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金融对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要素保障功能,实现海洋经济与地方金融的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积极引进各类总部金融机构
浙江-舟山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中心(执法队):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省级交通运输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措施整改工作的函》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的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